《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于2020年12月9日国务院第117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学习和宣传活动,4月21日下午,河池市妇幼保健院组织中层及以上干部在六楼多功能会议厅学习《条例》相关内容。(黄秋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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