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工医保: 1、人流:自主性人流:不能报销 2、 病理性流产、引产、完全流产、难免流产:先自费,然后去市医疗保障局报销。 3、生育报销:先自费,然后回市医疗保障局报销。(需要的材料:住院发票、费用清单、疾病证明、出院记录、准生证、结婚证、身份证) 4、住院分娩:先自费结账,然后去河池市社会保险事业局报销。(需要的材料:结婚证、身份证、小孩出生证、住院发票、费用清单、疾病证明、出院记录) 5、普通疾病、保胎、宫外孕、稽留流产:在我院按普通住院报销,需提供身份证。 6、不孕不育的不得报销;不孕不育合并其他疾病的,先自费结账,可报销疾病部分到社保局报销。 7、分娩后会阴裂伤再次入院按普通疾病报销。 8、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无生育保险(生育险类型:流产、引产、分娩),住院分娩不可报销;如果合并其他疾病,可报销疾病部分费用,需提供身份证;保胎、稽留流产按疾病报销。 9、如果是被撞倒住院的病人,先电话报告市医疗保障局。 二、城乡居民医保: 1、普通疾病:直接在我院报销,需提供身份证。 2、新生儿在出生1个月内到户籍所在地上户口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方可报销本次医疗费用,预期不办理后果自负。 3、宫外孕、病理性流产:提供结婚证、身份证在我院报销。 4、病理性引产:需计生部门提供的引产证明、结婚证、身份证,在我院报销。 5、住院分娩、产科并发症:准生证、结婚证、身份证,在我院报销。(产科并发症:妊娠高血压疾病、子宫破裂、产褥感染、产褥期乳腺炎、产后子宫复旧不良等) 6、保胎、先兆流产、人流或引产或住院待产、难免流产、不全流产等不可报销。 7、如果是被撞倒住院的病人,先电话报告市医疗保障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