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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妇幼保健院关于口腔、眼科搬迁装修项目询价采购的公告

河池市妇幼保健院

关于口腔、眼科搬迁装修项目询价采购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拟采用询价采购方式选择口腔、眼科搬迁装修项目单位,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公司参加,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口腔、眼科搬迁装修项目

项目地址:河池市文体路43号

项目内容隔断改造、排水沟改造、电路改造、诊断室搭建、通道改造、搬迁、医废水处理等。

二、报价人

(一)报价供应商以合同形式按规范要求注明服务质量服务承诺相关要求;可用电脑打印或用钢笔、碳素笔分别填写:报价(请按统一格式填写报价清单,本报价包含材料费及人工费,否则报价无效。

本项目采购拦标价为:780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万捌仟元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价

(三)报价文件必须于2023419上午12:00之前送达邮寄、快递均受理),过期报价表均无效。

(四)供应商报价时,报价文件封面上应标明项目名称,须将报价表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或拆封章。

(五)评标标准: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确定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如果报价相同,以抽签方式确定供应商

(六)付款方式及交货时间:按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三、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应提供以下有效营业执照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随报价表一起密封报送。

1.营业执照正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4.谈判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信誉声明原件。

5.其他。

四、法律责任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我院采购活动,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五、报价资料送达地点

(一)地址:广西河池市妇幼保健院(文体路43号)

(二)邮政编码:547000

(三)联系人:卢干事

(四)联系电话:18077808877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419下午15:00,具体时间以医院总务科通知为准。

开标地点河池市文体路43号,河池市妇幼保健院保健楼六楼会议室。

                                  河池市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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